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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1月,我敗入一隻新手機---LG KU990R,因為造型超優,又是手寫機,背面看起來又像一般DC,獲得很多人青睞,照相500萬畫素,已經快跟一般DC相比。有個朋友,大概幾個月前吧,看我這隻手機帶著就可以到處拍,方便的很,就開始慫恿我賣,可是我買的也不便宜,想要賣,價格也高,對方也不能接受...於是.. 
就昨天吧,他忍不住了,又叫我賣,然後他要分期跟我買,想想,對方既然這麼想要,我就答應了。 
因為賣掉的話,我就得整理一下這支LG,同時也得把舊手機找出來用,不然我怎麼辦,哈~雖然很想敗入另一隻新手機,可是就是還沒買,總得用舊的頂一陣子先吧。結果昨晚一直找不到,隔天天亮出門前才翻出來,找超久的,也趕緊整理舊機子,趕緊讓他上線。 
今天到公司,趕緊包一包給朋友。結果阿,中午玩一玩,觸控手機他沒玩過,看他也覺得滿新奇的吧,下午就敲我了,說他不要了。 
說真的,我很不高興,卻也沒輒。因為,是你從很久以前就一直想要跟我買,之前你也玩過了;因為,我犧牲我晚上的睡眠時間,找了好久,只為了找出能夠替代我目前服役中的手機;因為,我人太好,沒有先收你的錢... 
如果因為不是滑蓋機才不要,那這點也早跟你講了,既然是很CARE這個,那為什麼還要中午一直把玩,還覺得很新鮮,玩了一陣子,才不要,當我人太好好了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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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好意思,這位朋友,看了這篇覺得心理不舒服,也不用怪我了,這件事情真的是給我很不舒服的感覺,不是我在推銷,而是你很想要。雖然我明白"千金難買早知道"這道理,可是我還是忍不住要說,早知道這樣,我當初應該堅持不賣才對。
如果不讓我發洩,我會更不爽!! 所以,別怨我。
奉勸你,以後事情想清楚再做,如果做了,就必須接受接下來的後果,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反悔這件事的,再說人生沒有很多機會可以反悔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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